1953年大事记
2月4日至7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一致同意周恩来副主席所作的政治报告。会议认为,中国人民目前的主要任务是:(一)继续加强抗美援朝斗争,加强国防力量,粉碎美国侵略者对于朝鲜和我国的任何新的侵略阴谋,以争取朝鲜问题和远东其他有关问题的合理的和平解决;(二)集中力量,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九五三年的经济建设计划、国防建设计划和社会文化建设计划,为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造成良好的开端;(三)积极准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实现国家的进一步的民主化。大会一致同意陈叔通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会务的报告,并决议:为准备召开中国人民政协第二届全体会议,特委托常务委员会进行全部准备工作和召集工作;并决定扩大常务委员名额,增选常务委员二十三人。会议对出席世界人民和平大会中国代表团郭沫若副团长关于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经过和成就的报告,一致表示同意,并决定坚决支持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各项要求。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会议通过致中国人民志愿军电。
9月8日至11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了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所作的关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基本任务的报告;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关于财政经济工作问题的报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富春关于与苏联政府商谈苏联对我国经济建设援助问题的报告。会议对这三项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最后周恩来作了关于讨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总结报告。
11月3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议听取了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邓小平所作的关于发行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问题的报告。会议同意《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草案)》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发行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指示(草稿)》。
12月12日
全国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向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发出《关于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通知》,推动地方各界人士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